洪汇新材控股股东拟变更,地方国资溢价29%入主
AI导读:
洪汇新材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拟将其持有的29.99%股份协议转让给锡港启兴,若成功洪汇新材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锡港启兴,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锡山区国服中心。此次转让价格较市场价溢价约29%,二级市场反应热烈。洪汇新材是国内特种氯乙烯共聚物细分行业头部企业,未来在无锡市政府的支持下有望实现更快发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月20日晚间,洪汇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项洪伟计划将其所持有的29.99%公司股份(合计5467.24万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锡港启兴。若此次协议转让顺利完成,洪汇新材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锡港启兴,实际控制人则将变更为锡山区国服中心,而项洪伟将保留约22.82%的股权,降为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洪汇新材作为国内特种氯乙烯共聚物细分行业的领军企业,近年来经营业绩总体保持稳定。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地方国资锡港启兴拟入主洪汇新材,协议转让价格相较于公司股价溢价幅度高达约29%,彰显出对洪汇新材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
根据公告内容,项洪伟拟以每股16.46元的价格转让5467.24万股股份,交易总价约为9.00亿元。而截至1月20日收盘,洪汇新材的股票价格仅为每股12.79元,这意味着拟转让价格相较于市场价存在约29%的溢价。
截至目前,项洪伟共持有洪汇新材9627.71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52.81%,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然而,他并未在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仅担任公司总顾问一职。锡港启兴此前并未持有洪汇新材任何股份。若此次协议转让成功,洪汇新材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项洪伟则将保留部分股权成为第二大股东。
值得一提的是,项洪伟向锡港启兴转让的股份数量精准控制在公司总股本的29.99%以内,避免了触发证券法规定的强制要约收购条件。这一细节显示出双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谨慎与周到。
二级市场对洪汇新材此次地方国资入主反应热烈。1月21日开盘后,洪汇新材股价“一”字涨停,并持续至收盘,报收于每股14.07元。
公告还显示,锡港启兴的股权结构拟于近期发生变更。变更完成后,锡港启兴的合伙人中,除无锡睿兴新材料有限公司(LP)持有40.00%份额为民营控股外,其余60.00%份额均由锡山区国服中心控制。同时,无锡金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担任锡港启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GP)。因此,锡港启兴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锡山区国服中心。
锡山区国服中心的主办单位为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近年来,无锡市锡山区财政局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不断发力,设立了锡山区国服中心以履行出资人职责。若此次协议转让成功,洪汇新材或将成为锡山区国服中心旗下的首家上市公司。
此外,锡山区国资拟入主洪汇新材或与无锡市产业规划密切相关。无锡市近年来明确提出构建“465”现代产业体系,其中特色新材料产业被列为六大优势产业之一。洪汇新材作为该领域的头部企业,未来有望在无锡市政府的支持下实现更快发展。
然而,国资入主并不意味着“高枕无忧”。近年来,地方国资在A股市场上频繁收购上市公司平台,但经营效果却各不相同。若国资平台运营能力不佳或专业团队运作水平不足,容易出现出让方、接盘方、投资者“三输”的局面。因此,锡山区国资能否为洪汇新材带来新发展仍需时间验证。
回顾历史,项洪伟或早有隐退之意。他曾先后三次谋划转让洪汇新材股份,但前两次均以失败告终。此次地方国资溢价接盘能否顺利成行?地方国资入主后又将如何推动洪汇新材的经营发展?这些问题仍需持续关注。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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