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宣布医疗改革:取消门诊预交金,降低住院预交金
AI导读:
国家卫健委宣布自2025年3月起,全国公立医疗机构将取消门诊预交金,并将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个人自付平均水平,旨在进一步减轻患者就医压力。
2024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了即将在2025年3月实施的重要医疗改革措施。据官方消息,全国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将取消门诊预交金制度,并将医保患者的住院预交金额度降低到同病种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缓解患者的就医经济负担。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司长刘魁在会上详述了改革的背景。自上世纪80年代起,为了减少患者排队次数和缩短缴费等待时间,医疗机构按照当时的会计制度,开始设立住院预交金和门诊预交金。然而,近年来政策导向发生了转变,逐步降低了预交金的收取额度。
具体的改革内容包含两大方面:首先,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需在规定时间内退还患者已缴纳的门诊预交金。为应对部分老年群体因不会使用新型支付方式而可能遇到的不便,政策允许为这部分频繁就医的老年人群保留预存费用等替代方式。对于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需多次缴费的复杂情形,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以继续预收费用。
其次,公立医疗机构需要将医保患者的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型个人自付的平均水平。医疗机构需根据住院患者前三年度的实际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设定住院预交金额度,并要求公示常见病种的预交金收取额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患者的知情权。
以某医院为例,若某病种城乡居民医保患者过去三年的平均住院费用为9000元,医保报销后个人平均自付费用为3000元,则该医院向此类患者收取的住院预交金不得超过3000元。
为确保这一改革措施顺利推进,近期将实施三项主要工作: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发布文件,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统一部署,并制定技术指引,指导各地制定实施细则,保证政策执行不走样。二是完善医保预付金管理,协同医保部门提高医保资金清算和结算效率,保障医疗机构的基本资金需求。三是持续提高患者支付的便利性,指导医疗机构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技术手段加速费用结算过程。
(图片及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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