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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直付房租”业务试点,旨在强化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赁住房的支持,简化租房与公积金提取流程,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旨在构建多元化供给、多渠道保障及租购并举的住房新制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称“公积金中心”)于1月20日正式颁布了《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开创性地提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简称“直付房租”)这一新型业务模式,旨在强化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租赁住房的支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同时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健前行。

依据《通知》的具体要求,“直付房租”业务是指公积金中心依据缴存人的授权与申请,每月直接将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从个人账户划转至参与试点的住房出租机构账户,用于支付房租。在此政策实施前,缴存人需先行支付房租后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繁琐;而住房出租机构则渴望拓宽租金收取渠道,确保租金收缴的稳定性。政策出台后,公积金中心将按月直接将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住房出租机构,从而免除了缴存人预先支付房租的负担,有效降低了租房成本;同时,住房出租机构也能实现租金的及时收取,缓解了现金流压力,提升了市场竞争力。

总体而言,“直付房租”业务通过连接住房出租机构平台,实现了缴存人租房与公积金提取的“一次申请,按月支付,自动到账,一站办结”。具体而言,该业务具备以下亮点:

亮点一:简化要件,实现“零材料”申请。公积金中心与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实现数据互联,自动获取房屋租赁信息,符合条件的缴存人无需提供租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等繁琐材料,即可轻松申请。

亮点二:优化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通过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平台发起申请,页面自动交互跳转,即可完成合同签订、租赁备案、公积金提取、房租支付等全部流程,便捷高效。

亮点三:简化操作,实现“自动付”租金。在提取事项生效期间,缴存人无需每月重复申请,公积金中心将在每月租金账单应付日前一日自动将住房公积金划转至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指定账户,最高可全额抵扣房租,有力促进了住房消费。

目前,公积金中心已与3家住房出租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知》发布后,首批参与“直付房租”业务试点的住房出租机构包括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建信住房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信富住房租赁有限公司。试点房屋类型涵盖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及商品房租赁住房三大类。其中,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的试点项目包括北辰福第项目和富力阳光美园项目;建信住房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试点项目涵盖创业之家项目、寓见未来公寓项目(南中轴项目)、星光视界项目及礼士居项目;而北京信富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试点项目则为其在朝阳、海淀行政区域内运营的商品房租赁住房。

公积金中心表示,未来将持续与其他住房出租机构进行对接,加强数据互联互通,符合业务标准后将逐步推广实施,进一步加大对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