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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推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模式,旨在进一步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赁住房支持力度,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1月20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正式颁布了《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针对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的现状,创新性地推出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房租”(以下简称“直付房租”)业务模式。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赁住房的支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居住环境的需求,并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直付房租”业务模式是指,公积金中心在缴存人的授权和申请下,按月将其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从公积金账户划转至试点住房出租机构的账户,用于支付房租。这一模式有效解决了过去缴存人需要先支付房租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问题,同时也为住房出租机构提供了更多的租金收缴渠道,保障了租金收缴率。

在政策发布之前,缴存人需要先缴纳房租,然后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法实现随用随提。而住房出租机构则希望增加租金收缴渠道,以确保租金收缴的及时性。政策发布后,公积金中心按月将缴存人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给住房出租机构,缴存人无需再先行支付房租,从而切实减轻了租房成本。同时,住房出租机构也能够实现租金的及时收取,减轻现金流压力,提高市场综合竞争力。

新业务模式推出后,带来了诸多亮点。首先,通过联通住房出租机构平台,实现了缴存人租房、公积金提取的“一次申请,按月支付,自动到账,一站办结”。其次,通过数据互联,缴存人无需提供租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即可“零材料”申请。此外,通过试点住房出租机构平台端发起,页面自动交互跳转,即可完成签订合同、租赁备案、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一站式办理。最后,在提取事项生效期间,无需缴存人逐月发起申请,公积金中心会在每月租金账单应付日前一日,将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到试点住房出租机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房租,最高可实现全额抵扣,有力促进了住房消费。

目前,与公积金中心合作的住房出租机构已有3家,包括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建信住房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信富住房租赁有限公司。首批“直付房租”业务试点的住房出租机构涉及的房屋类型包括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房租赁住房3类。具体来说,北京保障房中心有限公司的试点项目包括北辰福第项目和富力阳光美园项目;建信住房服务(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的试点项目包括创业之家项目、寓见未来公寓项目(南中轴项目)、星光视界项目和礼士居项目;北京信富住房租赁有限公司的试点项目则是该公司在朝阳、海淀行政区域内运营的商品房租赁住房。

未来,公积金中心将继续与其他住房出租机构进行对接,加强数据互联互通,符合业务标准后,将陆续推广实施,持续加大公积金对租房消费的支持力度。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