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上交所审核通过
AI导读:
中再资环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上交所审核通过,仍需中国证监会注册决定。募集资金将用于多个项目投资,增强公司拆解能力,提升盈利水平。
中再资环(股票代码:600217.SH)近日发布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通知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正式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知,确认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以及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完成相关程序并接收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后,将申请提交至中国证监会进行注册。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已获得上交所的审核意见通知,中再资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仍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因此,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此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再资环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的《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发行将采取询价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835.49万元,拟用于多个项目的投资,包括山东中绿资源再生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唐山中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设备升级改造及非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新增年处理100万台废旧家电处理能力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仓储物流自动化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对象尚未确定。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相关文件中披露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而构成的关联交易情形。
此外,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再生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48.8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供销集团间接持有公司49.8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表示,即使本次发行达到上限且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参与认购,供销集团的股权比例虽将下降至38.37%,但仍不会影响其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再资环强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增强公司的拆解能力,提升盈利水平;同时扩展拆解品类,完善业务布局,以顺应行业集约化、规模化的发展要求。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王京奇和漆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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