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保荐业务再收罚单,去年多项违规行为受惩处
AI导读:
海通证券保荐业务多次因违规受到深交所和上交所处罚,涉及关联方核查不充分、收入核查不到位等问题。去年海通证券成功保荐多个IPO项目上市,但撤回并终止的IPO申报项目也较多。证监会高度重视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加强相关监管。
继今年年初因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后,海通证券的保荐业务再次收到罚单。自去年以来,海通证券的投资银行业务已多次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多位保荐人因涉及保荐项目违规操作而受到惩处。
1月29日,海通证券的保荐代表谢丹与晏璎因在保荐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通报批评,并将此纪律处分记录在中国证监会的诚信档案数据库中。上交所指出,晏璎与谢丹作为保荐人,未能充分履行保荐职责,存在多项违规情形,具体包括关联方核查不充分、收入核查不到位以及毛利率和成本核查不到位等问题。
这已经是海通证券在今年内第二次因违规行为收到罚单。早在1月5日,因在沃得农机IPO保荐项目中存在对关联方资金拆借披露准确性核实不充分、未经监管同意擅自改动招股书等多项违规行为,海通证券作为该项目的保荐人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
上述违规行为均在证监会的现场检查中被发现。为此,海通证券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而保荐代表人陈城与景炀则受到了通报批评的处分。
目前,海通证券尚未发布去年年报。根据公司去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实现营收225.74亿元,同比增长19.2%;归母净利润为43.62亿元,同比下降28.2%。
尽管去年海通证券共成功保荐19个IPO项目上市,在行业内排名第三,仅次于中信建投和中信证券,但其撤回并终止的IPO申报项目也多达16起,显示出公司在保荐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
监管层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去年11月10日,证监会就《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强化“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加强对“一查就撤”和“带病申报”行为的监管,进一步明确现场检查的具体程序和要求,统一检查标准。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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