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发布: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
AI导读:
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明确到2027年和2035年的主要目标,包括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和优势学科等。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布了《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该规划纲要对我国高等教育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全面布局。其中,明确提出了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的战略,旨在通过实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推动教育体系的全面升级。
《纲要》设定了两个关键的时间节点:2027年和2035年。据教育部负责人介绍,《纲要》采取了远近结合的策略,分“两步走”来实现教育强国的建设目标。到2027年,教育强国建设将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包括各级教育普及水平的提升、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初步形成,以及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全面提高等。此外,关键领域的改革也将取得实质性进展,教育布局结构将更加契合经济社会和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需求。

展望2035年,我国将全面建成教育强国。届时,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将更加系统完备,高质量教育体系将全面建成,基础教育普及水平和质量将稳居世界前列。学习型社会将全面形成,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将显著跃升,教育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也将显著增强,教育现代化总体目标将得以实现。
在增强高等教育综合实力方面,《纲要》强调了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性。按照研究型、应用型、技能型等基本办学定位,以及综合性、特色化基本方向,明确各类高校的发展定位,并支持理工农医、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等高校差异化发展。同时,建立分类管理、分类评价机制,在办学条件、招生计划、学位点授权、经费投入等方面给予分类支持。
为了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纲要》还提出了统筹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高校发展的策略。加大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建设力度,同时加快推进地方高校应用型转型。此外,还支持部省合建高校加快发展,优化省部共建高校区域布局,并适度向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同时,鼓励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华合作办学,支持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有序扩大优质本科教育和研究生培养规模。
此外,《纲要》还提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和优势学科的计划。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自主科学确定“双一流”标准,并聚焦优势学科适度扩大“双一流”建设范围。同时,完善质量、特色、贡献导向的监测评价体系,健全动态调整和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资源配置力度。
在拔尖创新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方面,《纲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加强中小学生科学素养培育的“沃土计划”,以及面向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学生的“脱颖计划”等。同时,在战略急需和新兴领域探索国家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并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的协同。
在培育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方面,《纲要》指出将实施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突破计划。强化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国家基础研究中的主力军作用,并提高基础研究组织化程度。同时,建立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相互支撑、带动学科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机制。此外,还将打造校企地联合创新平台,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资源库建设,以实现基础学科突破并引领学科交叉融合再创新。
教育部负责人表示,为推动教育强国建设高起点高质量开局起步,教育部正抓紧研究启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开展试点探索、加强监测评价等措施,推动《纲要》的重大部署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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