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9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地方政府违规给予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奖励需追回,但施行前已奖励的不予追回。

司法部于1月15日发布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强于1月10日正式签署了第798号国务院令,正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宣布该规定将于2025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针对此《规定》,司法部、财政部及证监会的相关负责人近日接受了记者的采访,详细解答了关于该规定的多个问题。

在采访中,上述负责人明确指出,《规定》的实施将严格规范中介机构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的服务行为。自《规定》生效之日起,任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若违反规定给予发行人或中介机构奖励,均须依法追回。然而,对于《规定》实施前政府已经颁发的奖励,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将不再进行追回处理。

此次《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其服务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从而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与透明。此举对于提升投资者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