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详解“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问答
AI导读:
税务总局对2019年以来发布的即问即答进行了整理,编制了《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本文重点解读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相关问答,包括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等能否享受减免优惠的问题。
为便于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部门快速查阅最新的政策答复,税务总局对2019年1月至2024年7月期间发布的即问即答进行了全面整理与确认,精心编制了《2019年以来系列税费支持政策即问即答汇编》。该汇编涵盖了8大类34个专题,总计294个现行有效的答复口径,为纳税人提供了详尽的政策指导。本文将重点解读“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相关问答。
【问题1】作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我们能否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无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均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题2】对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否也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答:此问题原文回答与“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不直接相关,而是提到了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项目,故在此不做针对“六税两费”的直接回答。
【问题3】我公司为新设立企业,成立于2024年,尚未办理汇算清缴,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新设立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若从事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满足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条件,在首次汇算清缴前,可按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题4】作为分支机构,我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能否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分支机构应根据总机构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来判断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题5】我公司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是否还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转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但如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或属于个体工商户,仍可享受相应减免。
【问题6】我公司虽已符合一般纳税人标准,但尚未进行登记,能否继续按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答: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题7】我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为一般纳税人,2024年6月完成首次汇算清缴,如何确定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答:完成首次汇算清缴后,如确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则自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反之,则不得享受。
【问题8】我公司为2024年8月新设立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买房产并申报缴纳印花税,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免?
答:如符合新设立企业的条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设立当月按次申报“六税两费”时,可享受减免优惠。
【问题9】我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为一般纳税人,2024年3月完成首次汇算清缴并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3月按次申报“六税两费”时能否享受减免?
答:不能。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文章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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