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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至68周岁,贷款期限最长30年,旨在满足更多购房者需求。

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重要通知,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满足更多购房者的贷款需求。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决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期限将可计算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8周岁。同时,贷款的最长期限依然保持为30年。

这一调整意味着,未来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年龄上限将从原先的65周岁提升至68周岁,为更多中高龄人群提供了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机会。值得注意的是,与贷款期限有关的其他政策并未发生变化。

以一位40岁的借款申请人为例,若其配偶为45岁,两人共同购买新建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根据新政策,申请人的最长贷款期限为28年(68-40=28年,以较长一方计算贷款期限)。

该通知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届时所有与原有政策不一致之处,均以本通知为准。此次调整无疑将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更加灵活和便利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