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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至68岁,贷款期限最长30年,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12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的重要通知。

此通知内容经由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十六次全体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具体调整政策如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期限现可延长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五年,但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68周岁,同时贷款的最长期限依然保持为30年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该通知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届时,所有与原有政策存在冲突的情况,均以本次通知为准。

此外,对于此次政策调整,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给出了详细的解读。解读指出,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年龄上限从原有的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提升到了不得超过68周岁,而与贷款期限相关的其他政策则维持原状,不做任何变动。

举例来说,如果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状态,并计划购买新建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年龄为40岁,配偶年龄为45岁,那么根据新的政策规定,申请人的贷款最长期限为28年(68-40=28年,虽然配偶的贷款期限为68-45=23年,但贷款期限按夫妻较长一方计算)。

此次调整旨在更好地满足广大缴存职工的住房贷款需求,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