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
AI导读:
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强调采购单位需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绿色出行。
财政部网站于12月30日发布重要通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旨在强化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的管理机制,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广泛应用。根据该通知,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占比需达到或超过30%的硬性标准。
该《通知》着重指出,采购单位需加强对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的管理,深入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关键信息,并根据实际使用需求,带头示范使用新能源汽车,引领绿色出行风尚。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主管预算单位需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的政府采购比例。若新能源汽车能满足实际使用需求,则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的占比应不低于30%。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对于路线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的采购比例需达到100%。同时,在采购车辆租赁服务时,也应优先考虑租赁新能源汽车。
为确保政策的有效实施,主管预算单位还需指导和督促所属预算单位严格落实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并切实做好新能源汽车使用的相关保障工作。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内容有所调整,以符合发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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