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等地出台公积金新政 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
AI导读:
厦门等地出台公积金新政,向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倾斜,特别是多子女家庭。新政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和利率,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需求。
日前,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新政,明确向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倾斜,特别是针对多子女家庭。新政规定,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提升至120万元,政策有效期为一年。
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11月1日发布的《关于上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流动性调节系数的通知》,首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的流动性调节系数上浮0.2,多子女家庭则直接提高至1。这意味着,在厦门市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6的情况下,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将从72万元提升至96万元(120万元×0.8),而多子女家庭则可直接享受120万元的最高贷款额度。
此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早在10月28日就发布了《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租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多子女家庭在租房和购房方面的优惠政策。对于无自有住房、租住市场性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总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在购房方面,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10万元。
近期,多地纷纷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以支持购房需求。这些政策主要包括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支持公积金“一人购房全家帮”以及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等。其中,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成为多地政策的亮点,多地向多子女家庭和人才购房倾斜。
例如,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实施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规定,生育二孩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可提高10万元;生育三孩的家庭则可提高20万元。此外,福建省福州市和广东省梅州市等地也出台了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的相关政策。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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