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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强调保险公司开展股权投资需关注五大风险,建立关联交易控制机制,防止利益损害,并合理设定投资配置比例。

新华财经北京12月20日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正式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该指引为保险公司开展股权投资提供了明确的内部控制框架。文件强调,保险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时,必须密切关注五大风险,包括资产负债错配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合规风险及操作风险,以确保投资活动稳健进行。

在具体操作中,保险公司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建立全面覆盖底层资产的关联交易控制机制,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信息披露及报告等职责。此举旨在防止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维护公司资产安全。

此外,指引还明确指出,保险公司不得将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作为通道,变相突破监管规定,违规为关联方或关联方指定方提供融资。这一规定有助于防范潜在的风险传递,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

在投资策略上,保险公司应根据监管要求、投资需求、负债特性、偿付能力、风险偏好、资产负债管理、投资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合理设定股权投资的配置比例,并经过严格的内部审批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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