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使用“金控”“金融集团”等字样,山西12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更名
AI导读:
继深圳、厦门、北京金融监管局后,又一地金融监管局公示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及名称中含有“金控”字样的机构名单。
5月13日,山西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山西省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
继深圳、厦门、北京金融监管局后,又一地金融监管局公示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及名称中含有“金控”字样的机构名单。
5月13日,山西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山西省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及名称中含有“金控”字样经营主体名单的公示》(以下简称《公示》)。
《公示》指出:金融是特许经营行业,必须持牌经营。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国发〔2020〕12号)和《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4号)等规定,未经批准,不得登记为金融控股公司,不得在公司名称中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严把金融准入关口,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源头管控,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山西金融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山西省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摸排,经综合研判,认定辖内一批未经批准使用“金融控股”“金融集团”等字样及名称中含有“金控”字样的经营主体名单,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据披露,山西金融监管局此次公布的经营主体名单共涉及12家企业,包括山西泰壹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山西光大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太原高新金控股权服务有限公司、山西金控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等。
山西金融监管局表示,根据有关规定,请名单中各经营主体自公示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所属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或变更名称、经营范围,同时对涉及相关字样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分支或附属机构进行规范,确保变更后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包含“金融控股”“金融集团”“金控”和其他未经许可的涉金融属性字样。对公示名单中未按期主动注销或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经营主体,山西金融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经营主体,可在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主动与我局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同无异议。请社会公众提高警惕,加强甄别,注意核实涉金融经营主体的金融经营资质,切实维护自身利益。如发现相关经营主体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请及时向属地金融监管部门举报。”山西金融监管局进一步补充称。
附:12家经营主体名单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文章来源:消费日报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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