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放“卖旧买新”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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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发放“卖旧买新”专项补贴。居民个人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即2026年4月30日0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指出,发放“卖旧买新”专项补贴。居民个人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即2026年4月30日0时至2026年12月31日24时完成网签),且在网签日前后1年内出售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可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项补贴申请。补贴金额按所购新建商品住宅贷款总额的1%、单套房屋最高补贴3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补贴金额为贷款总额的1%;贷款总额达到和超过300万元的,补贴金额为3万元),补贴总金额2亿元,用完即止(补贴资金按季度分批次发放,在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居民个人中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
鼓励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收购二手住宅。收购的二手住宅可以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及其他用途房源,支持二手住宅业主卖旧买新,更好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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