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之一是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江敦涛政绩观严重偏差,急功近利、盲目蛮干,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之一是重庆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江敦涛政绩观严重偏差,急功近利、盲目蛮干,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

  根据上述通报,2019年至2022年,江敦涛担任山东省淄博市委书记期间,鼓吹“政府不举债就是不作为”,明知财政可支配收入不足,强推硬上多个项目建设,导致新增巨额地方债务。

  政府债务专家、上海财经大学财税投资学院教授毛捷告诉第一财经,“政府不举债就是不作为”观点,是典型的不正确的政绩观。如果举债的收益不足以覆盖融资成本,债务本身不具备可持续性,盲目举债只会导致资金低效甚至无效配置,会危及财政可持续性,加重财政负担。

  政府债务专家、同济大学经管学院教授钟宁桦告诉第一财经,政府举债是加强宏观调控、弥补市场失灵、优化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工具。但必须明确,举债的前提是“适度”与“可持续”。所谓“政府不举债就是不作为”的论调,本质上是将举债规模与政绩简单挂钩的错误政绩观,严重忽视了财政运行的安全与可持续。

  “政府举债要量力而行,而且投入方向也要跟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不然,会增加地方财政负担,也会造成投资浪费,影响政府公信力。”一位地方财政人士告诉第一财经。

  要如何处理政府举债和官员作为之间的关系?毛捷认为,需要官员首先认清政府债务的本质。政府债务的本质是政府凭借其信用,将社会闲置资金集中起来用于发展或应对公共风险。一些重大发展项目或重大公共风险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财政资金,几代人会因此受益。在税收和非税收入不能满足当期投资的同时,政府债务化解了投入大、回报慢、收益跨周期之间的矛盾。

  “政府举债要先看当地有没有适合发展的项目,或者当下亟需应对的重大公共风险。作出这一判断,需要一套制度保障和体系来支持。”毛捷说。

  例如,政府债务资金用于改善交通基础设施是一个经典场景。对于一些交通基础设施落后的地方而言,举债新建这类设施,新增收益比较明显,即便短期没有明显经济收益,但方便居民交通、吸引外地投资者等社会收益明显。但对于交通基础设施完善的地方,再举债建这类设施,新增收益不大甚至为负值,就没必要举债。

  毛捷表示,因此政府是否举债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如何测算举债收益,毕竟政府借钱也要偿还本金利息,否则违约损害政府信用。政府债务收益(经济收益、社会收益、民生收益等)能否覆盖举债的融资成本,关系到政府债务和财政可持续性。政府债务的收益测算是一个专业工作,需要科学估算债务支持项目的收入和成本,以及举借债务需要承担的成本。

  那么,该如何平衡好举债促发展和防范债务风险?

  钟宁桦认为,在当前地方财政普遍承压的背景下,把握“积极作为”与“风险可控”的平衡,核心在于坚持“量力而行”与“精准施策”:一方面要严守债务风险红线,依据财政承受能力和项目实际收益科学规划举债规模,坚决杜绝脱离实际的“强推硬上”;另一方面要强化预算硬约束和全周期绩效管理,确保资金精准投向惠民生、补短板、促发展的关键领域,避免资金沉淀和低效使用。

  毛捷认为,每个人对债务可持续性和财政可持续性理解不一,甚至差异巨大。有些干部对财政可持续的理解是,预算收支平衡,借了钱之后留好偿债资金慢慢偿还。但也有少数干部对此理解存在偏差,典型如“不出事就是可持续”,甚至是“我任上不出事就是可持续”,这种错误观念之下会导致盲目举债,甚至不考虑偿债,通过拆东墙补西墙使得当地债务风险加大。

  因此,在毛捷看来,官员在正确的政绩观下,对政府债务资金如何使用理念正确,还需要一套科学的债务制度设计,规范政府债务“借、用、管、还”,而且要保证这些制度得到贯彻落实。而这就需要加强债务监测监督,科学问效问责。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金融系讲师钱一蕾告诉第一财经,平衡好举债促发展和防风险,还需要健全债务监管体系,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形成“借、用、管、还”相统一的良性循环。只有将政府的“有为”建立在法治化、市场化和财政可持续的基础之上,才能真正实现区域经济的长期高质量发展。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优化债务监测考核指标,构建统一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