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包间事件”一审宣判,商业名誉权受保护
AI导读:
9月12日,海底捞“包间事件”迎来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涉案人员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彰显法律对商业名誉权的保护力度,为商业环境诚信提供保障。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罗茂林)9月12日,海底捞“包间事件”迎来法院一审判决,此事件引发商业名誉权关注。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某餐饮公司)与被告唐某、吴某及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赔礼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此判决彰显了法律对商业名誉权的保护力度。
今年3月,一则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的短视频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商业环境诚信受挑战。而后,上海黄浦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对涉案的唐某(男,17岁)和吴某(男,17岁)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3月14日,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诉请要求唐某、吴某及其各自父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共计15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商誉损失共计2300万元及维权开支10万元,承担上海某餐饮公司支出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0.93万元。法律最终为商业名誉权纠纷提供了公正裁决。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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