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征求《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意见,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AI导读:
市场监管总局就《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旨在明确各方责任,加强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2024年直播电商交易规模达53256亿元,增速明显放缓,行业步入“存量竞争期”,推动质量升级。
6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就《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办法》的出台,不仅符合上位法要求,也贴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旨在不增加相关主体负担的同时,提升行业规范性。据《2024年中国直播电商市场数据报告》显示,2024年直播电商交易规模达53256亿元,但增速明显放缓,标志着行业正从“流量红利期”步入“存量竞争期”,推动行业向“质量升级”转型。
《办法》细化了电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等主体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并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同时,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规范其行为,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
随着“618”大促的推进,直播电商持续引领消费热潮。例如,李佳琦直播间在“618”期间取得了显著销售成绩,显示了直播电商的强大势能。然而,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因此,《办法》的出台恰逢其时。
中国商业联合会直播电商委副会长表示,直播电商市场规模增速下滑,是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升级”的必然阶段。近年来,直播电商企业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反映出国家对直播经济新业态的支持。但参与者也应依法依规开展业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办法》还强调了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通过相关法律法规或新设处罚条款明确处罚依据,增加可操作性。针对市场关心的《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办法》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市场预期和行业现状,旨在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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