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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发布《上海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绿色外债定义及资金用途,助力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马慜)8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向社会公开征求《上海市绿色外债试点业务指引(试行)》意见并发布相关通知,这一绿色金融新政引发市场关注。绿色外债新规,是指境内机构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且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为环保产业注入新动力。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非金融企业借用的外债原则上应调回境内,专项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严禁绿色外债融入资金直接或间接挪作他用,确保资金精准流向绿色领域,助力可持续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