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强化外汇市场监管
AI导读: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形成征求意见稿,提出构建全链条市场监管制度,提升外汇市场管理前瞻性,加强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8月22日消息,为加强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对《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形成《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规定》提出,构建全链条市场监管制度,提升外汇市场管理的前瞻性,强化外汇市场监管。
《暂行规定》于1996年发布施行,是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重要法规,对健全市场规则体系、维护市场公平秩序、保障机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法治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与对外开放不断推进,外汇市场内外部环境已发生较大变化,《暂行规定》不能充分适应实践要求,亟需外汇市场法规修改完善。
2005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出台多部法规,从价格、产品、币种、交易机制、清算模式等维度不断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并针对做市商制度、交易行为规范等出台具体指引,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稳健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实践证明,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的体系框架和各项制度总体可行。通过修改完善《暂行规定》,对现有监管规则进行集中整合,将有利于加强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的顶层设计、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质效,助力外汇市场发展。
《管理规定》包括总则、市场参与机构管理、业务监督管理和附则4个章节,合计35条。加强银行间外汇市场监管方面,《管理规定》提出,立足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共同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各类参与机构实施全面监管,明确相应的管理要求和罚则。构建全链条市场监管制度方面,《管理规定》明确机构运营管理、交易员管理、法律协议、做市商管理、信息交流、信息披露、数据服务与分发、费用和自律管理等要求。提高外汇市场基础设施管理和服务能力方面,《管理规定》明确银行间外汇市场基础设施的职责、协作机制、异常处置、信息报送等要求;规定基础设施负责交易和清算资格管理并履行监督职责。厘清参与机构业务边界方面,《管理规定》明确金融机构的入市范围、基本条件和业务原则;明确金融机构可自主决定参与交易冲销、同步交收等风险缓释服务;重申金融机构通过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协商达成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实现路径。提升外汇市场管理的前瞻性方面,《管理规定》提出,要根据市场需求不断丰富交易品种、币种等,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数据服务,规范金融信息服务商分发数据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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