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北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细则施行,强化高频交易监管
AI导读:
7月7日起,沪深北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对程序化交易报告、行为、信息系统、高频交易等作出细化规定,强化高频交易监管,实行差异化监管安排。
7月7日起,沪深北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正式施行。该细则围绕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主线,秉承“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程序化交易监管总体思路,对程序化交易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深股通管理、监督检查等作出细化规定。
在高频交易管理方面,细则明确高频交易标准,即单账户每秒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300笔以上,或者单账户全日申报、撤单笔数合计最高达到20000笔以上。同时,细则对高频交易作出差异化监管安排,包括额外报告要求、从严管理异常交易行为、实行差异化收费标准等。
细则规定,投资者发生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的,交易所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对其采取相应的自律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此外,投资者因发生程序化异常交易行为被采取暂停证券账户交易或者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措施的,交易所可以视情况通报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等,商请协同采取现场检查、约谈提醒等措施。
细则还提出,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沪股通、深股通投资者参照适用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高频交易管理等相关规定。程序化交易监管对沪股通、深股通投资者总体实行与内资一致的监管标准。(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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