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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证监会公布对陈金全内幕交易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约579万元并处以约2895万元罚款。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罚没比例显著提高,凸显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态度。

  6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陈金全内幕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证监会决定,没收陈金全违法所得约579万元,并处以约2895万元罚款,合计罚没约3474万元。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的罚没比例显著提高,多数案件采用“没一罚三”标准,部分情节严重案件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如“没一罚五”,甚至此前还有“没一罚六”。这一趋势凸显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通过高额罚没等举措增强执法威慑力。

  内幕交易遭“没一罚五”

  经查,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陈金全与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多次联络接触。2023年1月5日至9日,陈金全交易相关公司股票,共获利约579万元。其买入时间与内幕信息形成、变化时间高度吻合,且存在突击买入、成交量明显放大等异常情形。

  从内幕信息形成情况来看,2023年1月10日,相关公司发布《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所涉事项属于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22年11月13日形成,公开于2023年1月10日。

  在听证过程中,陈金全提出交易股票具有正当理由等申辩意见,经复核,证监会对陈金全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陈金全违法所得约579万元,并处以约2895万元罚款。

  监管对内幕交易高压态势不减

  监管对内幕交易始终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通过法律修订、执法实践等多维度强化监管。2020年3月起实施的新《证券法》,将内幕交易的罚款上限提升至违法所得的10倍。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违反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的罚没比例显著提高。今年5月,江苏证监局公布的一则罚单显示,赵某某内幕交易“永悦科技”,被证监局没收违法所得1124.5万元,并罚款6746.95万元。

  5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24年执法情况综述提到,2024年指导交易所强化股价异动监控,精准打击“潜伏”重组股实施内幕交易的不法行为,及时查处35起相关案件。

  日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表示,证监会将依法从严监管,严惩内幕交易等行为,切实保护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