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 强化监管力度
AI导读:
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突出“打大打恶”导向,优化评价结果下调手段,适当调整扣分分值,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证监会6月20日消息,证监会就《证券公司分类评价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突出“打大打恶”导向,优化评价结果下调手段,同时适当调整扣分分值设置,提升评价的合理性。
一是完善现行《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有关公司评价结果下调手段的适用范围,《规定》第十八条补充明确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的公司可以直接下调评价结果,在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管理措施扣分基础上,突出整体实质研判的原则,为在实践中针对重大恶性案件下调公司评价结果预留空间。
二是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以行政监管措施的扣分分值为参照基础,《规定》第十条适当提高“资格罚”纪律处分扣分分值、强化自律措施惩戒力度,同时《规定》第九条适当优化行政处罚扣分分值,使其分值梯度与其他扣分项和加分项保持总体均衡。
通过以上修改,有利于充分有效运用自律管理措施、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和下调评价结果等多种监管手段,从严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也有利于促进分类评价结果更好反映公司合规风控和功能发挥的整体情况。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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