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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部分条款公开征求意见,旨在深化科创板改革,提高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投资机构持股期限和比例。

1月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开启了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修订工作,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修改意见。

据悉,2024年6月19日,证监会曾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简称《八条措施》),明确提出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特别是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的公开发行股票实施更严格的锁定机制,以提高网下投资机构的持股期限和比例。

为落实《八条措施》精神,证监会拟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授权证券交易所制定详细的分类配售规则。同时,证监会还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最新修订,对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调整。目前,证监会正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证监会还将指导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步完善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制度,以期不断优化发行承销机制。证监会表示,将积极采纳社会各界的宝贵意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后正式发布实施。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新花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