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八条”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优化IPO配售机制
AI导读:
“科创板八条”的增量政策正在落地,重点是优化IPO配售机制,培育“耐心资本”。通过引入约定限售模式、实施差异化配售等举措,激发机构投资者研究定价能力,促进新股合理定价,并带动提升券商承销定价能力。
财联社1月3日讯(记者林坚)为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证监会正在推进“科创板八条”的增量政策落地,其中一项关键举措是优化IPO配售机制,旨在培育“耐心资本”。
时间追溯至2024年6月19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提出将在科创板试点对未盈利企业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并相应提高其配售比例。为落实这一政策,今年1月3日,证监会表示将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授权证券交易所制定分类配售的具体要求,并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发布公告
此次修订的核心变化是将《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款修改为,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时,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应相同,且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的配售比例应不低于其他投资者。同时,对第二十一条(删除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进行相应修改,并新增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
看点一:引入约定限售模式,实施差异化配售
据记者了解,上交所同日就《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本次修订明确了科创板未盈利企业可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允许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限售比例或限售期,并根据发行规模明确了网下限售的最低比例。在报价方面,允许特定机构投资者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的证券;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披露剔除最高报价后的不同限售安排的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在配售方面,明确限售比例更高、限售期更长的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应不低于其他投资者。
证监会表示,将指导上交所同步完善相关业务规则及监管制度,持续优化发行承销机制,并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后发布实施。
看点二:完善新股发行配售机制,激发机构投资者研究定价能力
本次改革从未盈利企业起步,试点对锁定比例更高、锁定期限更长的网下投资机构提高配售比例。长远来看,这一举措将“以点带面”完善新股发行配售机制,激发机构投资者的研究定价能力,鼓励专业机构在新股发行定价中发挥更大作用,成为科创板的耐心资本、长期资本。同时,通过引入约定限售方式,引导投资者基于新股中长期价值报价,减少非理性炒作对IPO定价机制的干扰,促进新股合理定价。此外,这一机制优化也将提升券商承销定价能力,对承销商定价与销售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看点三:《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三条修订,新增一条
具体修订内容包括:第二十七条禁止发行人和承销商及相关人员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劝诱网下投资者抬高报价等行为;第三十三条修改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相关要求;第三十八条禁止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等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承诺;并新增一条作为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司依法不设监事会的,不适用本办法有关监事的规定。
看点四:“科创板八条”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逐步落地
整体来看,市场人士普遍认为,“科创板八条”深化发行承销制度试点的逐步落地,将进一步发挥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促进形成新股发行市场良好生态。自“科八条”出台以来,一系列发行承销改革已逐步落地,包括试点统一执行3%的最高报价剔除比例、完善新股市值配售安排、修改首发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等。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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