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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就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明确未盈利企业限售方式、允许特定机构资金自主选择申购档位、增加透明度要求等。

证券时报网讯,2023年1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启动了《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简称《首发承销细则》)的修订工作,并向市场公开征询意见。此次修订亮点频现:首先,针对尚未盈利的企业,引入了约定限售机制,允许根据发行规模设定不同限售比例或期限,并明确最低限售要求。其次,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等六类机构资金被赋予更多灵活性,可自主选择不同限售档位的申购。再者,发行人和承销商需公开剔除最高报价后的网下投资者报价中位数及加权平均数,增强透明度。同时,修订明确了更高限售比例和更长期限的投资者将获得不低于其他投资者的配售比例。最后,为适应新《公司法》,对于不设监事会的发行人,不再适用《首发承销细则》中有关监事的规定。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