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例持续落地
AI导读:
南京、深圳两地法院发布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证监会表示将持续推动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例落地,加大追责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31日正式发布了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公告指出,2024年12月30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已接受王澎涛等60名权利人的特别授权,并向该院申请作为代表人参与相关诉讼。此次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同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发布了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显示出我国在处理证券纠纷方面的积极态度。
回顾历史,我国已成功落地两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分别是康美药业案和泽达易盛案,这两起案件为后续的证券纠纷处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今年以来,证监会多次强调将积极推动更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例的落地,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近日的答记者问中表示,证监会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投资者拿起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此外,证监会还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资者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职能,以更好地为投资者服务。同时,证监会也将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更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以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生态。
早前,证监会主席吴清在2024陆家嘴论坛上明确表示,证监会将主动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更好发挥投保机构的能动作用,推动更多证券特别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当事人承诺等案例的落地,为投资者获得赔偿救济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图片链接保留未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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