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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公开征求意见,要求上市公司及破产重整相关方及时、公平披露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严禁利用破产重整信息进行违法活动。

中国证监会近日就《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正式对外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及其破产重整相关方在信息披露上必须遵循及时、公平的原则,确保所有涉及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信息真实、准确且完整。上市公司在面临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情况下,需对自身是否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缺陷、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并及时向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此外,对于上市公司重整计划中涉及的盈利预测,指引强调需保持客观与审慎态度,详细阐述盈利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并需聘请专业的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同时,指引还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必须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破产重整相关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旨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信息披露行为,提升市场透明度,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