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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及破产重整相关方及时、公平、准确披露信息,严禁利用破产重整信息从事违法活动。

证监会近期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该指引强调,上市公司及其破产重整相关方需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和准确性,涵盖破产重整的各方面信息。

在上市公司面临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情况下,需自查并披露是否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缺陷,以及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问题。同时,若重整计划包含盈利预测,需客观、审慎地说明其合理性及可实现性,并聘请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此外,该指引还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严禁利用破产重整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以保障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