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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主板与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进行修订,并向市场公开征求反馈意见,包括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强化董事高管履职规范等。

证券时报e公司讯,12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启动了主板与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三项关键业务规则的修订工作,并向市场公开征求反馈意见。主板与科创板的《股票上市规则》修订亮点包括:首先,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承接及相关细节,包括人员构成、议事流程及表决程序,确保审计委员会能有效行使监事会职权。其次,增强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标准,完善了其忠诚勤勉义务的规定,并指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执行公司事务时,亦需遵循董事的忠诚勤勉原则。再者,着重强化了股东权益保护,优化了差异表决权机制,并增强了中小股东的临时提案权,明确了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标准。至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的修订,则主要包括:一是根据新《公司法》进行了适应性调整,涉及监事制度等相关内容;二是强化了发行人的主体责任及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职责,加大了对违规行为的自律监管力度,将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暂不受理文件的期限上限提升至5年,并针对“一查即撤”情况,特别增设了6个月的申报间隔期。此外,上交所还在同步加速对现有业务规则进行全面梳理与修订,以期尽快向市场公布相关安排。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