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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证监局对财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因其未对重要信息系统实施全面有效的访问控制及跟踪监测,且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未有效发挥作用,违反了相关法规。

12月27日,浙江证监局正式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警示函,指出其在信息安全及数据管理上存在严重疏漏。具体而言,财通证券被曝出两大问题:首要问题在于未能对关键信息系统实施全面有效的访问控制及追踪监测,导致潜在风险未被及时发现;其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形同虚设,公司未能切实履行数据质量管理的核心职责。

浙江证监局强调,财通证券的上述行为已违反《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据法规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要求财通证券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立即着手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提升数据质量控制能力,全面优化内部控制体系,并在接到决定书后的30天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详尽的书面整改报告。

此次监管行动不仅彰显了监管部门对证券行业信息技术管理的高度重视,也警示了所有金融机构需持续加强合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与数据质量的双重保障。(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