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金通灵遭民事追责,财务造假立体化追责力度加强
AI导读:
美尚生态和金通灵因财务造假被民事追责,并面临行政处罚。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不断加强,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加速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自觉规范的法治化市场环境。
美尚生态和金通灵于12月16日晚间分别发布了涉及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公告,标志着相关部门在严厉打击财务造假行为、加大民事追责力度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两家公司不仅面临民事追偿,还因文件虚假记载而遭受了行政处罚,显示出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的持续加强。
据业内人士分析,尽管目前公告中涉及的诉讼金额较低,但随着更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加入,诉讼金额预计将大幅增长。在法治环境不断优化的背景下,多部门间的联动愈发紧密,有望加速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自觉规范的法治化市场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起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均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且属于人数不确定的普通代表人诉讼,即证券群体性纠纷代表人诉讼。美尚生态案中,由12名自然人投资者组成的原告方对公司等被告提起诉讼;金通灵案中,原告方为10名投资者,诉讼情形与美尚生态案相似,两家公司最终涉诉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指出,通过代表人诉讼,尤其是特别代表人诉讼,可以依法提高关键少数人员的违法违规成本,对潜在违法者形成有力威慑。他建议,应针对一些违规性质恶劣的公司发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除民事追偿外,美尚生态和金通灵还因文件虚假记载而受到了行政处罚。例如,美尚生态因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问题被深圳证监局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金通灵也因财务造假等问题被江苏证监局处罚。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相关部门增强立体化追责力度的决心。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成龙表示,此次美尚生态、金通灵以及相关高管、中介机构在前期已接受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又遭到民事追责,将有助于形成相关利益主体不敢配合财务造假的法律环境。
同时,这两起诉讼案件既体现了“惩首恶”也体现了“追帮凶”的原则。在美尚生态案中,法院判令公司董事长王迎燕赔偿原告损失,并判令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两起案件中,多家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被推上法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与中介机构责任“一案双查”,对违规的中介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以督促其切实归位尽责。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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