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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和金通灵相继发布涉及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公告,标志着相关部门正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并强化了民事追责措施。两家公司因文件虚假记载已受到行政处罚,显示出全方位立体化追责体系的持续加强。

12月16日晚间,美尚生态和金通灵相继发布涉及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公告,标志着相关部门正加大对财务造假的打击力度,并强化了民事追责措施。两家公司因文件虚假记载已受到行政处罚,显示出全方位立体化追责体系的持续加强。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目前公告中的涉案金额相对较低,但随着更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加入,预计诉讼金额将显著增长。在法治环境不断改善的背景下,多部门间的联动日益紧密,一个不敢造假、自觉规范的市场环境正逐步形成。

两宗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均采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属于证券群体性纠纷的代表人诉讼。美尚生态案中,12名自然人投资者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而金通灵案中原告方为10名投资者。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两家公司最终的涉诉金额尚不确定。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认为,通过代表人诉讼,尤其是特别代表人诉讼,能显著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潜在违法者产生威慑作用。他建议应针对一些违规性质恶劣的公司发起特别代表人诉讼。

除民事追偿外,美尚生态和金通灵还因文件虚假记载受到行政处罚。美尚生态因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被深圳证监局罚款1330万元,时任董事长王迎燕被罚款1510万元并终身市场禁入。金通灵也因财务造假等问题被江苏证监局处罚。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吕成龙表示,此次对美尚生态、金通灵及相关高管、中介机构的民事追责,充分体现了有关部门增强立体化追责力度的决心,有助于形成不敢配合财务造假的法律环境。

两宗诉讼案件既体现了“惩首恶”也体现了“追帮凶”。在美尚生态案中,法院判令王迎燕赔偿原告损失,并判令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多家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因中介机构独立性缺失被推上法庭。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相关部门应严格落实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与中介机构责任的“一案双查”,对违规的中介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并追究民事赔偿责任,以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