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信披违规遭警示,自愿披露需防误导
AI导读:
中贝通信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上交所监管警示,涉及两份算力服务合同未履行且披露不及时。证券监管部门已采取措施,投资者或面临民事赔偿风险。上市公司需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避免误导投资者。
根据上交所12月11日公告,中贝通信因信息披露违规受到监管警示,此前已收湖北证监局警示函。去年10月至11月,中贝通信披露了两份算力服务合同,金额分别为2000万美元和3.46亿元,但两份合同均未履行,公司直至2024年半年报才披露后续进展,并于今年9月和10月签署了终止协议。
上交所指出,中贝通信自愿披露合同,但未能及时披露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重大不利变化,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值得注意的是,在合同披露期间,中贝通信股价正处于冲顶阶段,算力也是当时市场的热门炒作概念,股价是否因此受益仍待研究。
《证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均规定,自愿性信息披露需遵守公平原则,保持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误导投资者。上市公司自愿披露重大合同后,应持续披露进展情况,尤其是合同可能出现变更或终止时,更需及时披露并提示风险。
证券监管部门已认定中贝通信违反了相关规定,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此外,已有律师向投资者征集代理证券维权,因违规行为可能引发民事赔偿纠纷。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投资者只要提交相关证据,就可能获得法院受理。
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的成立,需满足存在虚假陈述行为,且该行为具有重大性。上市公司应建立严密的规章制度,确保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持续性、一致性,以避免引发法律责任。
(作者系财经评论员,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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