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广东证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某券商员工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累计被没收违法所得41.42万元,并处98万元罚款,违规行为涉及两家券商。

12月8日最新消息,广东证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揭示了某券商员工王某的违法行为。王某在两家券商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获取未公开信息,并进行了趋同交易,最终被没收违法所得41.42万元,同时被处以98万元的罚款。

据行政处罚信息,王某的违规行为涉及两项,且时间跨度长达两家券商的任职期间。从2008年6月至2016年7月,王某在中金财富任职;随后从2016年8月至立案时,王某转至国投证券工作。

王某的第一项违规行为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在2022年11月14日至2024年2月26日期间,王某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了某基金账户的交易信息,包括股票名称、交易时点、交易价格和数量等未公开信息。他通过控制使用“熊某”的万联证券账户,利用这些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涉及股票54只,趋同交易金额高达2873.42万元,并因此盈利22.58万元。

第二项违规行为是王某违规持有和买卖证券。在2013年9月25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王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使用“熊某”的中金财富证券账户和万联证券账户进行证券买卖,累计买入金额1.55亿元,卖出金额1.56亿元,并因此盈利18.84万元。

针对王某的上述行为,广东证监局依法进行了处罚。对于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2.58万元,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于违规持有和买卖证券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84万元,并处以18万元的罚款。综上,王某合计被没收违法所得41.42万元,并被处以98万元的罚款。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