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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保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扩大,新增五种疾病纳入结算范围,至此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均能提供十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时隔三年多,全国医保统筹区首次扩大了跨省异地结算待遇的门诊慢特病范围。

  根据国家医保局最新发布的消息,继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后,自12月1日起,全国医保系统正式上线了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五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至此,全国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均能提供这十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医保直接结算服务。

  一位参与政策制定的政府人士透露,尽管目前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病种有限,但这十种疾病已覆盖了我国90%以上的门诊慢特病费用,显著减轻了参保群众的就医负担。

  自2021年《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印发以来,尿毒症透析等五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进。截至2024年4月底,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基本实现这五种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县域可及,覆盖6万余家定点医疗机构。

  随着人口流动的增加,尤其是老年人随子女迁居的数量增加,扩大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的病种范围备受关注。为满足这一需求,国家医保局在今年4月的例行发布会上透露,将扩大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联网医院的范围,并计划扩围3~5个病种。随后,在9月发布的《关于稳妥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的通知》中,明确了新增五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运行平稳,惠及参保群众1.7亿人次,减少资金垫付1429.69亿元。国家医保局表示,将全面推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并有序扩大跨省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病种,为门诊慢性病和特殊疾病患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跨省异地就医的患者都能享受门诊费用的异地直接结算。若参保人就诊的定点医药机构未开通或仅开通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或参保人享有的门诊慢特病待遇不属于已开通跨省直接结算服务的十种病种之一,则需全额自费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尽管存在一定的限制,但跨省异地就医中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有望继续扩面,为更多患者带来福音。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