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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旨在深挖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2月1日发布消息,为了更有效地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频发态势,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近日决定再次联手,对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挂牌督办。此次行动旨在深挖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金主”,并依法从重从快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境内的关联犯罪活动,坚决捍卫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自2022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已联合挂牌督办前三批共13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持续传递出依法查处、严厉惩治的强烈信号。在地方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这些督办案件均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例如,福建“4·09”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办案机关积极追赃挽损,成功追回近2亿元人民币的损失,并对已判决案件适用了高达5167万余元的罚金刑。

此次挂牌督办的第四批案件包括:江苏无“博翔园区”电信网络诈骗案、江苏盐城“巅峰科技”电信网络诈骗案、浙江嵊州“豪志园区”电信网络诈骗案、福建泉州“5·27”电信网络诈骗案、福建龙岩与重庆“盛源集团”电信网络诈骗案、重庆九龙坡“11·15”电信网络诈骗案、四川泸州“3·21”系列电信网络诈骗案以及云南怒江“8·09”电信网络诈骗案。这批案件均涉及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特点是组织境内人员通过非法越境方式参与境外诈骗活动,拥有严密的内部组织架构和境内外协同配合,涉案人数众多且金额巨大。部分犯罪集团还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必须依法严惩。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未来将继续加强协作配合,全面推进“打防管控建”各项工作措施,全力缉捕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的头目、幕后“金主”和骨干成员,坚决斩断犯罪链条,积极追赃挽损,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反诈骗宣传图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