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办第四批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
AI导读: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旨在深挖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资助者,依法快速严厉打击犯罪活动,保护社会稳定和民众利益。
为进一步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切断境内不法分子与境外诈骗集团的勾结链条,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再次携手,近日联合挂牌督办第四批8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此次行动旨在深挖犯罪组织者、领导者及幕后资助者,依法快速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及境内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稳定和民众利益。
自2022年起,两部门已联合挂牌督办三批13起特大案件,均取得显著成果。例如,浙江金华“12·30”案中,主犯葛某被判无期徒刑,10名核心成员获刑十年以上,379名团伙成员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四川南充“4·01”案通过国际合作,打掉缅甸北部21个诈骗团伙,1000余名嫌疑人到案,483名涉案人员被提起公诉。福建“4·09”案成功追回近2亿元损失,判决案件罚金总额达5167万余元。
第四批挂牌督办的案件包括:江苏无锡“博翔园区”、江苏盐城“巅峰科技”、浙江嵊州“豪志园区”、福建泉州“5·27”、福建龙岩与重庆“盛源集团”、重庆九龙坡“11·15”、四川泸州“3·21”系列、云南怒江“8·09”等8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这些案件均涉及境外诈骗集团,组织严密,境内外协同,涉案金额巨大,部分还涉嫌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恶劣。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表示,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依法从重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加强协作,推进“打防管控建”措施,全力缉捕犯罪集团头目、幕后资助者和骨干成员,斩断犯罪链条,追赃挽损,保护民众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图片及文章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