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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数字贸易改革创新意见,旨在推动数字贸易全面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数字中国、贸易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数字贸易改革创新意见

(2024年8月17日)

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构成,正逐步成为国际贸易的新兴趋势与经济的新增长点。为促进数字贸易的改革创新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并发布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提出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稳中求进为工作基调,致力于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意见强调,需统筹国内国际大局,兼顾发展与安全,推动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为塑造对外贸易新动能、新优势,以及加快建设数字中国、贸易强国贡献力量。

按照创新引领、安全为基础,扩大开放、合作共赢,深化改革、系统治理,试点先行、重点突破的原则,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将稳步前行。预计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将稳步增长,占比将提升至45%以上;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将更加完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升,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全面加强。到2035年,该比例将进一步提升至50%以上,全面建立有序、安全、高效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

意见还提出支持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和经营主体的发展,包括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持续优化数字服务贸易、大力发展数字技术贸易、推动数字订购贸易高质量发展以及培育壮大数字贸易经营主体。同时,将推进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完善数字领域市场准入,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打造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平台。

在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方面,将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深化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加快构建数字信任体系,并加强数字领域安全治理。此外,意见还强调了组织保障的重要性,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统计体系、加强多渠道支持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强化人才智力支撑。

这一系列措施旨在推动我国数字贸易的全面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为全球数字贸易的繁荣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图片来源:相关官方发布)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