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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数字贸易改革创新意见,旨在推动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加强数字领域国际合作,完善治理体系,强化组织保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数字贸易改革创新意见

(2024年8月17日)

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一环,正引领国际贸易的新潮流,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为加速数字贸易的改革与创新,党中央、国务院已正式批准并发布了《关于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意见》。

一、总体要求

该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目标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比提升至45%以上,数字贸易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对外开放水平大幅提高。至2035年,该比例将进一步提高至50%以上,建立有序、安全、高效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

二、细分领域与经营主体发展

意见强调要积极发展数字产品贸易,提升数字内容制作水平,拓展跨境数字交付渠道。同时,优化数字服务贸易,推动数字金融、在线教育等领域的创新发展。此外,将大力发展数字技术贸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并在通信、物联网等领域加快对外贸易步伐。同时,鼓励电商平台做大做强,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贸易领军企业。

三、制度型开放

为推进数字贸易的制度型开放,意见提出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同时,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此外,将打造数字贸易高水平开放平台,鼓励各类改革和开放措施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先行先试。

四、治理体系完善

意见还强调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深化数字贸易国际合作,加快构建数字信任体系,并加强数字领域安全治理。将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等多双边和区域数字贸易相关规则制定,推动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进程。

五、组织保障

为确保意见的实施,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完善统计体系,加强多渠道支持保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并加强人才智力支撑。商务部将发挥牵头作用,推动形成数字贸易改革创新发展的工作合力。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央视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