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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联合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计划到2025年底完成全面改造升级,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等支持措施。

中新网银川11月27日电(记者于晶)11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传来消息,宁夏将联合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据计划,到2025年底,宁夏所有长流程钢铁企业将全面完成改造升级,50%以上的水泥熟料产能和60%以上的焦化产能也将完成改造。

为达到超低排放指标,钢铁企业需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并加强物料储存、输送及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管控。大宗物料和产品需采用清洁方式运输,同时鼓励高炉、转炉长流程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以减少污染物排放。水泥产业则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并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焦化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涉及全生产环节,包括备煤、炼焦、煤气净化、化学产品深加工等,要求物料产品储存运输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及运输过程均达到超低排放要求。

宁夏对积极推进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水泥、焦化行业企业将给予一系列支持措施,包括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和实施差异化环保管理。具体而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其应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宁夏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将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50%的,将减按50%征收。此外,还将相关企业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纳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库,争取支持;并鼓励银行机构给予企业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

目前,宁夏共有钢铁企业3家、水泥行业企业25家、焦化行业企业13家。按照要求,这些企业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连续稳定运行1个月后,可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和技术机构开展评估监测。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需将评估监测报告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并根据要求开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时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将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依法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