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近期,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概念快速升温,一些不法分子借机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等七大协会联合表示,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能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各会员单位需严格遵守监管要求,不得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12月5日晚,记者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即中互金)获悉,该协会与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等七大协会联合就防范涉虚拟货币等非法活动“发声”。近期,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概念快速升温,一些不法分子借机鼓吹交易炒作活动,打着稳定币、空气币(π币等)、现实世界资产(RWA)代币、“挖矿”的幌子开展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非法活动,并使用虚拟货币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严重侵害了社会公众的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七大协会联合表示,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是国家法定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我国境内流通使用。其中,稳定币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的风险。此外,七大协会各会员单位不得在境内参与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发行和交易活动,不得为相关金融业务提供服务。银行、支付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和项目提供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支持。证券、基金期货机构会员单位不得为境内发行和交易虚拟货币及相关金融产品提供服务。互联网平台企业会员单位不得为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营销宣传、信息技术等服务。各会员单位应开展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提醒公众明辨风险、远离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