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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资源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进一步消除地区间资源税法的执行差异。此次公告从多个方面细化了政策执行标准,旨在提升征管效率,避免税款流失,并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

新华财经北京11月24日电(记者董道勇)资源税是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2020年9月1日,我国正式实施资源税法。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了资源税有关政策执行口径,进一步消除地区间资源税法的执行差异,避免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征管争议。公告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公告从9个方面明确了政策执行口径,包括不缴纳资源税的情形、应税产品的适用税目和征税对象等,解决了部分税目争议和应税产品定义不够细化的问题。同时,公告还细化了减免税管理规定和计算方法,加强了关联交易的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明确政策执行口径有利于提升征管效率,避免税款流失。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认为,此次细化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发挥资源税的经济调控作用,促进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助推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