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行明确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细则
AI导读:
四大行相继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明确了调整范围、规则、申请方式及时间等关键细节,包括调整范围、具体情形、调整规则、操作方式及申请时间等。
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调政策发布一周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国有大行迅速响应,相继发布了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明确了调整范围、规则、申请方式及时间等关键细节。
四大行均规定,调整范围限于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具体情形上,各行对“首套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义略有不同,但均涵盖了因政策变化导致原按二套房贷利率办理的房贷现符合首套房贷标准的情形。
调整规则方面,四大行根据贷款发放时间的不同,规定了三种情形下的利率调整方式。对于2019年10月7日前发放的已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各行均规定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或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对于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期间发放的LPR定价浮动利率贷款,以及2022年5月15日后发放的LPR定价浮动利率贷款,各行也分别规定了相应的调整方式。
在申请方式上,四家银行均表示客户可以采取协商变更合同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客户,银行将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其中,工行、农行、中行均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进行批量调整,建行则将在确认符合条件后于2023年10月25日进行统一调整。
对于需要申请的客户,各行也明确了申请时间和申请方式。例如,工行规定“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提出申请;农行则要求客户登录农行掌上银行或线下向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办理并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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