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具身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实现核心算法与技术突破不少于20项,建设高质量孵化器,推动百家行业骨干企业集聚,核心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加速形成未来产业创新集群生态。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具身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其中提到,按照“模型驱动、应用示范、群链协同、开源生态”的总体思路,通过布局重大技术攻关、建设典型应用示范等,到2027年,实现具身模型、具身语料等方面核心算法与技术突破不少于20项;建设不少于4个具身智能高质量孵化器,实现百家行业骨干企业集聚等,我市具身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

  上海市具身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关于加快发展“人工智能+”行动部署,抢抓具身智能发展机遇,加速形成未来产业创新集群生态,全力打造全球具身智能产业创新高地,实现具身智能“模力聚申”,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按照“模型驱动、应用示范、群链协同、开源生态”的总体思路,通过布局重大技术攻关、建设典型应用示范等,到2027年,实现具身模型、具身语料等方面核心算法与技术突破不少于20项;建设不少于4个具身智能高质量孵化器,实现百家行业骨干企业集聚等,我市具身智能核心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

  二、模型创新驱动

  坚持模型驱动,强化智脑赋能,加快构建具身智能全链条技术自主创新体系,重点支持感知决策、运动控制、具身语料、操作系统等关键技术攻关,按照核定项目总投资,给予最高30%且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

  (一)攻关感知决策模型。支持高校及科研院所构建一体化的具身智能大模型能力。鼓励研究主动感知、规划决策等技术,提升实时交互等核心能力,实现大规模应用。

  (二)攻关运动控制模型。支持我市本体机器人企业联合基础模型企业,加速运动控制模型攻关,构建通用运动控制体系与操控技能库。

  (三)攻关具身协同技术。加快推动双系统等具身智能技术架构探索,提升上下肢等协同水平。鼓励自主化具身模型、平台、框架等研发,突破自主作业与异构协同技术。

  (四)具身语料技术。依托市级语料平台,联合多方开展语料共性技术攻关与大规模语料库建设,开发语料工具链,构建高质量具身数据集与完整技术体系。

  (五)自主操作系统。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研发多模态数据融合处理技术,打造自主操作系统。推动具身智能操作系统在工业制造等领域试点应用。

  三、打造公共平台

  面向具身智能发展共性需求,整合全市资源,建设算力、实训场、中试、投资、租赁五大平台,夯实具身智能产业发展基础底座。对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按照核定项目总投资,给予最高50%且不超过2000万元支持。

  (六)算力平台。优化市级智能算力公共服务平台,统筹我市现有智算资源,加强算力资源调度与管理,对达到一定算力租用规模的具身智能企业给予最高4000万元/年的算力券支持。

  (七)数字孪生实训场。创新语料采集方式等,建设数字孪生实训场,实现“仿真训练—真实验证—迭代学习”的数字孪生实训闭环。

  (八)中试平台。支持多方力量建设具身智能中试平台。鼓励在规模化量产前开展一体化中试服务,推进技术成果转化落地。

  (九)投资平台。强化市级人工智能先导产业母基金战略牵引作用,推动优质企业设立企业风险投资基金(CVC)等,精准支持具身智能领域相关企业。

  (十)租赁平台。发挥上海金融资源和应用场景集聚优势,支持探索建设“金融工具链+产业服务链”双轮驱动的市级租赁平台。

  四、应用示范标杆

  立足我市行业优势,以物流装配、工业制造等领域为牵引,开展场景征集与任务揭榜,探索具身智能应用新业态,对产业创新融合示范应用项目,按照核定项目总投资,给予最高20%且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

  (十一)具身智能+物流装配。支持开展具身智能在快递分拣等环节的应用建设,支持物流企业、枢纽仓储基地合作,打造作业流程完整的示范样板。

  (十二)具身智能+工业制造。支持工业企业推动具身智能在装配等制造环节的实际应用,支持汽车等行业优质企业结合实际生产需求进行集成创新。

  (十三)具身智能+商业零售。支持商业载体推动具身智能在商超等空间的多场景部署,支持商业机构开展导览讲解等服务集成。

  (十四)具身智能+医疗康养。支持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探索具身智能在医疗康养服务中的示范应用,研发具备多模态感知能力的医疗、护理机器人。

  (十五)具身智能+家政服务。支持我市智能家居服务机构等多方合作,推动具身智能在居家清洁等家政相关场景落地,支持开发深度适配生活空间的产品。

  五、群链协同发展

  加强全市统筹布局,发挥群链集聚效应,加快开发具身智能终端产品,推动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做优做强优质企业,培育创新产业链,构建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全产业链高质量协同发展。

  (十六)研制核心零部件。发挥上海自主智算芯片等企业集聚优势,加快具身智能专用芯片等核心零部件研制,增强软硬协同适配能力。

  (十七)开发具身智能终端产品。支持以公版机为代表的终端研发,推动量产进程;鼓励开发操作型等具身智能终端产品,打造“热销单品”。

  (十八)做优做强优质企业。招引和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对销售或租赁具身智能机器人的企业,根据合同额按规定给予最高5%且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十九)构建特色产业集群。建立市区协同培育机制,以浦东张江为核心承载区,加速具身智能全产业链布局,协同具身智能相关重点区域,形成功能互补的特色产业集群。

  六、塑造一流生态

  聚焦开源创新、标准研制等,进一步完善具身智能产业配套与创新发展生态。

  (二十)强化开源创新。搭建模型等全要素开源体系。支持开源模型和工具入驻,向科研机构等各类主体提供标准化公共服务。

  (二十一)完善标准体系。探索构建具身智能标准体系,重点围绕数据语料等加快标准研制和供给。

  (二十二)安全伦理保障。聚焦关键应用场景,构建安全风险评估体系,搭建多主体协同治理结构。

  (二十三)加快人才引育。加快引进和培养一批国际领军人才,打造具身智能顶尖人才培养国家试验区。

  (二十四)深化开放合作。依托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平台,构建全球合作平台和交流协作网络。

  本文件自2025年7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7月27日。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