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单知识产权服务信托落地 科技金融迎新模式
AI导读:
上海国际信托与上海临床创新转化研究院等合作,落地全国首单公司化运营知识产权服务信托,开创临床成果转化新模式,为科技金融提供新服务。
记者从上海国际信托获悉,近日上海国际信托与上海临床创新转化研究院、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合作的全国首单公司化运营知识产权服务信托成功落地,开创了临床成果转化的“上海模式”。
上海国际信托创设的“知识产权服务信托”,指的是以知识产权及其相关权利为信托财产,以帮助知识产权所有权人实现商业价值为主要目的的信托业务。2024年7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允许医院将无形资产作价入股形成的股权交由研究院代持并获得相应股权收益。
基于此,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以其持有的临床研发专利进行“先行先试”,与上海临床创新转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及深圳某公司等各方签署《合作协议》——
医院以“专利独占许可”的形式,将相关专利技术给临转院独占使用,临转院取得专利技术的独占使用权后,再与深圳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以“分独占许可”的方式将上述专利技术给合资公司使用。之后,临转院以实缴出资的合资公司股权收益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服务信托,再以临转院及相关医院作为信托项下受益人,并约定服务信托项下可分配的资金类信托财产比例。
简单来说,就是医院将专利许可授予转化机构,由转化机构现金入股到专利转化公司,再将股权收益权作成信托。与传统模式国有无形资产(专利等)须估值确认、备案相比,这种模式构建了“临转院代医院持股后,股权收益返回至医院”的合规有效路径和科技人员激励机制,可将科研成果快速纳入公司化运营。
关于设立信托的必要性,上海国际信托该项业务负责人解释,临转院还有自有投资业务,有了信托为代持专利项目做单独建账,每个专利项目形成的股权收益就可以做到单独管理分配,相互独立。此外,信托也解决了各合作主体可能面临变化、未来执行不达约定预期的问题,分配始终将按照信托合同做约定执行,避免受到其他因素干扰。
本次项目涉及的专利经过许可、确权,市场价值已被入股标的公司认可并实现市场化,且具备复制推广的能力。这意味着知识产权服务信托的应用场景正在延伸,将在科技金融层面更好服务中小企业。
相较于传统的知识产权金融,信托在知识产权领域可以更好地发挥架构设计、财产隔离的制度功能,为科技创新企业、研发科研机构、高校及医院的知识产权(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提供资产保护、收益分配、管理专项资金账户等服务。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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