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尊重市场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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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介绍,商保创新药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将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同步调整,程序基本一致,并尊重商业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
在7月1日举行的国家医保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说,商保创新药目录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制定。国家医保局将充分发挥医保目录调整的专家优势,减轻企业多头申报的事务性负担,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同步调整,程序基本一致,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
黄心宇强调,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调整的关键区别在于前者将充分尊重商业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地位。在方案制定、专家评审、价格协商等环节,保险行业专家将深度参与,其对药品准入及价格协商拥有重要决策权。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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