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6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旨在通过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政府职能转变等方面取得突破,建立了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并计划因地制宜推广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

6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旨在通过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充分利用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试点经验,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释放制度创新红利。2023年末,国务院印发的《总体方案》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目前,80条试点措施已基本落地。

上海自贸试验区自2013年成立以来,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探索并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方面,上海立足我国参与RCEP、DEPA、CPTPP等国际框架的需要,积极参与国际条约的制定和落实,制定自贸区条例,设立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和知识产权保护法庭,为提高我国国际话语权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投资、贸易便利化与政府职能转变

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投资管理、贸易便利、金融创新、政府职能转变等四大领域取得突破,建立了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特别是在投资管理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实施了‘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大幅缩减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从最初的190条缩减至27条。

在贸易便利方面,上海设立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大幅提升了物流效率。同时,通过‘四流合一’验证交易真实性,解决了跨境结算难题。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地方政府管理部门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实现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大幅缩短了企业设立时间。

此次国常会提出,要因地制宜做好自贸区制度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工作,充分考虑各地实际情况,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并与其他改革开放试点措施相互协调、衔接。同时,要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更大力度开展制度型开放试验,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