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续签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并签署在土耳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这将有利于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本币进行跨境结算,进一步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6月13日,人民银行披露,经国务院批准,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土耳其中央银行续签了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互换规模为350亿元人民币/1890亿土耳其里拉,有效期三年,双方同意可展期。同时,双方还签署了在土耳其建立人民币清算安排的合作备忘录,标志着中土金融合作迈上新台阶。

这一安排将极大便利两国企业和金融机构使用本币进行跨境结算,进一步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人民币清算行安排是人民银行与境外央行建立的互信机制,旨在支持当地人民币业务发展。

自2003年起,人民银行已先后在香港、澳门等地授权人民币清算行,随着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启动,清算行业务范围不断拓宽。目前,人民银行已在32个国家授权34家人民币清算行,覆盖全球主要经济体。

人民币清算行广受各国央行和主流金融机构认可,截至2024年末,已有超过1000个境外金融机构在人民币清算行开立清算账户。清算行不仅为境外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还依托政策优势,提供人民币资产及流动性。

此外,清算行还直接服务境外企业和个人,开发多元化人民币产品,满足各类客户的便捷、高效金融需求。业内人士指出,人民币清算行可提升跨境人民币服务能力和清算效率,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成为离岸市场人民币政策传导和业务规则解释的重要渠道。

清算行积极参与外汇、债券等市场交易,发行创新人民币计价金融产品,活跃人民币离岸交易,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